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炒货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江苏、江西、甘肃、重庆等8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稳定,部分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大肠菌群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大肠菌群为≤3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开心豆产品大肠菌群为4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14.3倍。
个别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炒货食品中不得使用漂白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炒货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主要有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作为甜味剂可以在炒货食品中限量使用。抽查中有个别炒货中糖精钠、甜蜜素超标。
个别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油炸类炒货的酸价应不超过3mgKOH/g,烘炒类炒货的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38g/100g。抽查中有个别炒货的酸价、过氧化值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酸价检测值为6.42mgKOH/g,是标准限量值的2倍多。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的产品,会产生明显的酸败、哈喇等异味,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不良影响。
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若在食品中使用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必须在标签配料表中标明添加剂的具体品种名称。抽查中有部分产品使用了甜味剂,但未在标签中标注或标注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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