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大米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山东、江西、福建、重庆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80家生产企业的18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1%。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二是农药残留、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一是部分产品水分超标。本次抽查种类主要为早籼米、晚籼米和晚粳米,强制性国家标准GB1354-1986《大米》中规定,早籼米水分为14.0%,晚籼米水分分别为14.0%(一类地区,指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河南、陕西)和14.5%(二类地区,指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地区),晚粳米水分为15.5%。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水分超标,个别产品水分含量超过17%。大米水分超标,会影响大米的口感,而且容易在贮存过程中发生霉变,使大米的保存时间缩短。
二是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品质)等级。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质量等级、保质期、生产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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