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产品可靠性报告》>>

黄酒产品 四个方面有问题

2007-03-28 15:3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黄酒是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发酵酒。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50cfu/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4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8.8倍。
   2.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黄酒属于发酵酒,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甜蜜素。黄酒中添加甜味剂,会影响酒的真实属性,混淆黄酒的品质。
   3.非糖固形物低于标准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非糖固形物低于标准规定。非糖固形物中含有糊精、蛋白质及其分解物、甘油、不挥发酸、灰分等物质,是酒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类型的黄酒中非糖固形物越高,黄酒的品质越好、酒的口味越佳。
   4.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必须如实反映产品的真实信息。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标注已作废的标准,质量等级与执行标准不一致等。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