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制品是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是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纳豆等;非发酵性豆制品是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腐,或豆腐再经卤制、炸卤、熏制、干燥而制成的豆制品,如各种豆腐干、豆腐丝、豆腐皮、腐竹等。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豆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川、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36家生产企业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0%。其中,抽查了29种发酵性豆制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3%;抽查了21种非发酵性豆制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4%。
本次抽查依据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和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豆制品的卫生、理化、感官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为87.1%。而小型企业抽样合格率为53.3%,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微生物指标超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规定,大肠菌群≤30MPN/100g;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75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有的产品菌落总数为35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46倍。
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甜蜜素在腐乳生产中的最大使用限量为0.6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苯甲酸,个别产品超限量使用甜蜜素。
标识标注不规范
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主要途径,产品标识不规范则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全部真实信息。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注明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