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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专项抽查显示蜜饯、花生油质量大幅提升

2007-03-28 15:2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广东省质量技监局公布的2007年春节期间应节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表明,食品行业发生可喜变化:蜜饯、花生油、调和油、果冻、水产加工品、茶叶、食用菌等产品批次合格率为76.4%,内在质量批次合格率87.9%。尤其是蜜饯、花生油合格率分别比同期提高了14和23个百分点。
    蜜饯:
    本次共抽查了69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样品,合格69批次,不合格1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2.1%。剔除纯标签不合格9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2.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签、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本次抽查蜜饯产品质量水平有较大提高,比2005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有3批次甜蜜素超标,4批次糖精钠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生产配比控制不严,甚至没有控制,随意添加;为了降低成本,不按标准要求超量使用;原料带入,说明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其中“新兴县东成镇明梅凉果厂”生产的“薄荷梅”,按GB2760标准的要求是≤8.0g/kg,但该产品甜蜜素的检测结果高达57.8g/kg,是标准要求的7倍;“新兴县嘉兴凉果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桃肉”,糖精钠检测结果是0.58g/kg(标准要求是≤0.15g/kg),是标准最大允许添加量的3.9倍。另外,本次抽查有10批次标签不合格,主要问题是配料表未标明甜味剂、防腐剂的具体名称,标注防腐剂的具体名称不规范。
    花生油:
   本次共抽查了42批次产品,合格35批次,不合格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3.3%,剔除纯标识不合格4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2.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脂肪酸组成、酸值、过氧化值、标签。本次抽查花生油产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批次合格率比2006年1季度抽查合格率60.0%上升了23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还有1批次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脂肪酸组成是检验花生油是否纯正的重要指标之一,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表明花生油有掺假的现象。另有4批次产品的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的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
    调和油:
    本次共抽取了33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样品,合格33批次,不合格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2.5%。剔除纯标识不合格6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7.5%。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签、酸价。
   本次抽查还有6批次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对GB7718标准及相应的产品标准不熟悉。如:产品名称与净含量没有标于同一展示面、没有标注生产企业地址;在配料表标注时没有按照原料多少的顺序排列,标称“花生调和油”时其配料表上却没把花生油排在第一位。
    果冻 :
   本次共抽取了9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3.3%;剔除纯标识不合格2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1.6%。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签、可溶性固形物、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
    本次抽查有4批次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对GB19883-2005《果冻》新标准不了解或不清楚,对GB 7718标准不熟悉。如:执行标准标注错误,还标注QB1432旧标准;未在配料表上标注所使用的甜味剂和着色剂的具体名称;标注的生产日期不清晰;标注产品名称为“果味布丁”,但未同时标注“含乳型果冻”。
   本次抽查还有2批次可溶性固形物指标不合格,均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庆东食品厂生产。该2批次样品的检验结果均为0(标准要求为≥15%),属伪劣产品。表明该产品生产厂家严重偷工减料,欺骗消费者。另有2批次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不合格。少数不法企业为了赚取更大利润,不按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用人工合成甜味剂来代替生产果冻必需的白砂糖,生产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
    水产加工品:
   本次共抽查了30批次,合格2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水分、盐分、铝残留量、标签。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水分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不当。有3批次的产品盐分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过关,加入过量食盐。另有2批次海蜇的铝残留量严重超出GB2760标准要求(≤100mg/kg),分别为1404mg/kg、1579mg/kg,超标十多倍。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爽脆的口感和良好的外观,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了膨松剂或使用了劣质的膨松剂。
    茶叶:
   本次共抽查了25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60%,剔除纯标签不合格9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0%。主要问题是:水分、标签。本次抽查没有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
    食用菌:
   本次抽查共30批次,合格18批次,总合格率60.00%,剔除纯标签不合格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63.3%。主要问题:卫生指标、感官、净含量、标签。从本次监督抽查情况来看,香菇、木耳产品中砷、汞及农药残留量的卫生指标均为100%合格。有10批次感官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被检木耳产品与标准的黑木耳产品名称不相符,多数以毛木耳充当黑木耳,以次充好。
   目前,广东省局已组织各有关市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后处理,一是责令生产企业收回不合格产品,二是立案查处食品质量问题严重的生产企业,并将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批次和企业名单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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