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湖北、湖南、江西等5个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对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香烟灼烧、甲醛释放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经检验,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香烟灼烧、甲醛释放量5个项目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表面耐磨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国家标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家庭用产品表面耐磨≥6000转、公共场所用产品表面耐磨≥9000转。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表面耐磨为3200转,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表面耐磨不合格的产品会影响强化木地板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