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糖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辽宁、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川、福建、重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4家企业生产的114种产品,合格8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6%。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较好,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卫生指标不合格。个别产品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和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硬质糖果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750个/克、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标准值为≤0.1克/千克。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的实测值为5600个/克,是标准限定值的7.5倍;有1种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实测值为0.2克/千克。
理化指标不合格。主要是干燥失重、还原糖、蛋白质、脂肪等项目。干燥失重的高低关系到糖果的软硬程度,干燥失重低使糖果偏硬,影响口感,高则易黏牙且不利于贮存。还原糖、蛋白质、脂肪含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糖果的风味。
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28种产品的标签未按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规定的要求标注。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示产品类型及标示产品类型与实际产品不符、引用产品标准错误、配料表中着色剂未标明具体名称等。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主要途径,产品标识不规范就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也会误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