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产品可靠性报告》>>

电池消费 注意环保

2006-10-28 1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选 购

   要选购有“国家免检”、“中国名牌”标志的电池产品和地方名牌电池产品。这些产品质量比较有保障。
   要根据用电器具的要求,选择适用的电池类型和规格尺寸,并根据用电器具耗电的大小和特点,购买适合用电器具的电池。
    注意查看电池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近期生产的电池(新电池),新电池性能好。
    注意查看电池的外观,应选购包装精致、外观整洁、干净,无漏液迹象的电池。
   注意电池的标志,电池商标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电池极性、电池型号、标称电压、商标等;销售包装上(如2只热缩或4只热缩,或吊牌挂卡)应有中文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的编号。购买碱性锌锰电池时应看型号有无ALKALINE或LR字样。
   由于电池中的汞对环境有害,为了保护环境,在购买时应选用商标上标有“无汞”、“0%汞”、“不添加汞”字样的电池。

使 用


   电器和电池接触件应清洁,必要时用湿布擦净,待干燥后按极性标示正确装入。装电池时看清极性(“+”和“-”)安装极为重要,应按电器具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使用推荐的电池;不按说明书要求,会导致器具故障,损坏用电器具或电池。
   应同时更换一组电池中所有电池,新旧电池不要混用;同一种型号但不同化学类型或牌号的电池不要混用,否则会使一组电池中的一些电池在使用中处于过放电状态,从而增加漏液的可能性。
    不能通过加热或充电方式使一次性电池再生,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
    不能将电池短路,以免电池产生泄漏及产生的热量损坏绝缘外包装。
   用电器具长期不用时应及时取出电池,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以免使电池继续放电使其内部发生不利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
    废电池不要随意丢弃,尽可能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