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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大中型企业黄酒质量稳定

2006-07-28 07: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促进黄酒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检查人员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5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合格4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8%。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连续对黄酒产品进行跟踪抽查,促进了生产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行业产品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黄酒属于发酵酒,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检出甜蜜素。黄酒中添加甜味剂,会影响酒的真实属性,混淆黄酒的品质。

总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规定,各种黄酒中总酸含量应在3.5g/L~8.0g/L之间。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总酸不合格。总酸不合格直接影响黄酒的口感。
    氨基酸态氮、非糖固形物等主要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应≥0.40g/L,实测氨基酸态氮值为0.15g/L。有两种产品的非糖固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1种产品标准规定非糖固形物应≥23.0g/L,而实测非糖固形物值只有7.39g/L。

标签标注不规范 


   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各类黄酒的质量等级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标签上未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名称也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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