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纤维检验局 刘 静 于世南
服装经洗涤后出现褪色或色花与洗涤剂的正确使用关系密切。市售洗涤剂大多含有氯化物,致使服装经洗涤后出现褪色或色花现象,因消费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含氯化物洗涤剂,所以从责任归属上提出应归责于洗涤剂生产企业。
服装色牢度是一项重要的质量要求,也是消费者十分关注的服用指标,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去年接受的消费者服装质量投诉588件中,反映服装洗涤后褪色和色花的投诉量排列第二位,具有较高比例。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关键是要确定问题发生的原因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是消费者在使用洗涤中存在不当行为,明确了原因才能合理的明确责任归属。因此根据工作的体会,笔者作如下归责探讨。
服装色牢度与洗涤剂
服装色牢度与洗涤剂关系密切,洗涤剂选择不当会使服装颜色褪色或造成色花,严重时会损坏衣物,特别是漂白剂一类的氯化物对服装色牢度和面料影响很大,因此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企业对其产品的洗涤方式和洗涤剂的正确选择必须在其产品标识内容中予以明示。在投诉的产品中95%的产品标识中都明示了洗涤说明,都特别强调了该产品“不可氯漂”,按GB/T8685《纺织产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标准中的定义,“氯漂”是指“在水洗之前,水洗过程中或水洗后,在水溶液中使用氯漂白剂以提高洁白度及去除污渍”。根据这一定义“不可氯漂”可理解为在对服装水洗的前、中、后等过程中均不可使用氯漂白剂。在以往的工作中,纤维检验部门接到投诉后通常是让消费者或销售者送一件同款同货号未经洗涤的新服装,依据相应的方法标准做耐洗色牢度检验,所使用的洗涤剂是按方法标准规定配制的标准洗衣粉,其中不含氯化物成分,试验结束后如结果不好则判为产品质量责任,如结果是好的则判为产品质量合格,对后一种判定往往发生争议,争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褪色或色花,二是使用中哪方面存在问题?
对问题的探讨
针对存在的问题,贵州省纤维检验局采取了两项措施,措施之一是对市销的洗衣粉和肥皂是否含有氯化物进行了调查检验,其结果如下表:
从表中可看出7种洗衣粉中有5种含有氯化物,占调查总数的70%,9种洗衣皂中有8种含有氯化物,占调查总数的90%。另外根据国家标准GB/T13171《洗衣粉》和国家质检总局《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的主要成分的名称和种类应予以标明,但从表中可以看出9种洗衣皂无一明示成分;2种洗衣粉也无成分明示;5种洗衣粉虽有成分说明但描述极不规范,消费者必然是一头雾水。
措施之二是请投诉的消费者送来所用的洗涤剂,对其中是否含有氯化物进行检验,结果发现95%以上消费者使用的洗涤剂中都含有氯化物,这些洗涤剂品种主要是洗衣粉、洗衣皂、液体皂和液体洗涤剂等。
笔者认为,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服装洗涤后色变的问题后,对服装进行耐洗色牢度检验的同时要对消费者所使用的洗涤剂中是否含有氯化物进行检验,以便进一步明确造成褪色或色花的原因。
责任归属的意见
服装颜色在洗涤过程中发生色花和褪色与洗涤剂关系密切,服装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已明示“不可氯漂”,服装消费者在洗涤中使用了含有氯化物的洗涤剂所造成的后果,生产者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而消费者所使用的洗涤剂未明示成分,消费者是在完全不知的情况下使用了含有氯化物的洗涤剂也不应承担洗涤不当责任;洗涤剂生产企业应该明示产品成分而未明示,至使消费者不能正确选用以致造成服装经洗涤后色花或褪色,应归责于洗涤剂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