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总体推进机制和原则是什么?
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体制是什么?
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中国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中国名牌产品成绩突出的生产企业予以表彰。
2.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
3.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有关全国性社团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新闻单位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4.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三、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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