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复混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复混肥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检查人员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山东、河南、四川、广东、江西、贵州、福建等15个省、直辖市130家企业生产的130种产品,合格10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9%。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94.4%,而小型企业大多季节性生产,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总养分含量低本次抽查中有19种产品总养分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3.3%。其中1种产品的总养分为15.6%(明示总养分含量为≥25%),低于标明值的9.4%。总养分含量是复混肥料产品主要的指标,含量过低会造成肥料施入土壤后供氮、磷、钾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也是复混肥料产品的重要养分指标。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过低,无法快速满足作物对磷素养分的需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1种复合肥料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仅为32%(标准规定≥40%),直接影响使用效果。
标签标注不规范 有的产品使用钙镁磷肥作原料,但未在包装袋上明示枸溶性磷。有的产品把微量元素、稀土元素以及有机质计入总养分,不分别标出氮、磷、钾等养分的含量,含氯产品不标含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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