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电监会近期发出了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2005年,全国共有电石生产企业440多家,产量894万吨(国家统计局对413家电石企业统计数),国内消费量885万吨,出口9.7万吨,设备开工率仅为52.6%。虽然各地按要求对电石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电石行业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电石行业产能过剩、技术装备水平低、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为:一是彻底关闭和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二是严格控制新上电石项目,通过3年努力,使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三是加强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电石生产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环保要求;四是强化准入管理,发展大型、现代化的电石生产装置,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主要政策措施是:加强行业统筹规划、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能力、强化价格和税收等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引导和行业自律。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对行业的指导、协调和自律作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贯彻行业准入条件,汇集和发布行业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经营,推广新技术,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约束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