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与日方现行制度有较大差别,它涵盖了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几乎所有日本从我国直接进口的农产品。专家预测,该制度可能对我国向日本出口的食用蔬菜、水海产品、肠衣、禽肉、畜肉等优势农产品产生重大影响。
标准更严 种类更多
从5月29日起正式实施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system),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农产品中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抬高了食品、农产品进口的门槛,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对日本食品、农产品的出口。
那么,这个高门槛究竟有多高呢?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明确了对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要求,共包括“豁免物质”、“不得检出化学品”、“暂定标准”、“现行限量标准”、“一律标准”五大类,每类又涉及众多农产品及其标准。
“肯定列表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
日本现行的制度只对255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186种食品、农产品中设立了9321个限量标准,而“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将对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264种食品、农产品中设立了53862个限量标准,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3倍、1.4倍和5.6倍。
15种农药、兽药禁止使用,对尚不能限量标准的执行“一律标准”,即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即亿分之一),一旦输日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这一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
根据“肯定列表制度”,平均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如芦笋的残留限量由现在68项增到296项,鸡肉由20项增到363项,每种商品检测项目预计将比目前增加10倍以上。
“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范围之广、标准之严堪称前所未有。其残留限量新标准中仅“暂定标准”就有50000多项,涉及农业化学品700多项,而“一律标准”更是涵盖了“暂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所有农业化学品和农产品。我国目前的限量标准仅涉及农业化学品200余种,限量指标不到3000条,差距非常明显。
另外,我国制定的许多标准与日本的标准无法对应,而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日本制定的标准中,严于我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坚果类、蔬菜类、糖类植物和油料作物等61种。
出口面临大考验
“肯定列表制度”即将正式执行,也就是说,对于加工食品,若是2006年5月28日前制造生产的(以食品包装时间为准),则适用于日本现行法律规定;从5月29日起生产制造的食品则适用“肯定列表制度”。对于所有生鲜食品,如新鲜蔬菜、水产品和粮谷类等,从5月29日开始也一律适用“肯定列表制度”。
该来的怎么也躲避不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使中国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无疑将面临一场严峻考验。
日本多年来一直是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国。2005年,中国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达79.3亿美元,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量的29.2%。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近1.6万家,以日本为主销市场的出口企业占农产品出口企业总数的38%,其中70%以上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种植、养殖场建设、硬件设施维护、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落实、认证体系等方面还很不完善,出口面临空前的压力。
由于即将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与日方现行制度有较大差别,涵盖了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几乎所有日本从我国直接进口的农产品。因而专家预测,该制度可能对我国向日本出口的食用蔬菜、水海产品、肠衣、禽肉、畜肉等优势农产品产生重大影响。
据有关专家介绍,在目前日本要求相对较宽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农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超标问题尚屡屡出现。在要求严格的“肯定列表制度”执行后,我国出口食品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具体表现在出口食品残留超标的风险增大。由于日本残留限量新标准在指标数量和指标要求上比现行标准高出许多,因此我农畜产品出口残留超标的可能性也将明显增加。
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加大了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了我国农畜产品的竞争力。我国农畜产品之所以能和日本产品竞争,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廉价,生产成本低,在价格上有绝对优势,因而受到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日本采用“肯定列表制度”后,大幅度增加了需要检测的农药、兽药项目,检验项目剧增,无形中增加了检测费用,将使得我国输日产品的成本大幅增加。以每种食品、农产品平均检测200项计,平均每批产品的检测费用预计将增加到4万元。增加的出口成本将降低我国输日产品的竞争力,也会使得部分企业因不堪重负而被迫退出市场。
检测项目的成倍增加,将会导致通关速度大大减慢。根据“肯定列表制度”,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例如我国输日贸易额最大的鳗鱼产品的残留限量标准现在为25项,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增加到112项;猪肉残留限量标准由45项增加到428项;鸡肉残留限量标准由36项增加到380项;牛肉残留限量标准由60项增加到455项。在植物产品中,大米由129项增加到579项,茶叶由89项增加到276项。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检测项目预计将增加5倍以上。对输日食品,日官方均要求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书。货抵日本港口后,日方还要抽查检验,有的产品甚至是批批检验。“肯定列表制度”增加了如此多的检验项目,不仅产品检测费用增加,而且使检验周期延长,造成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通关速度减慢。由于设限数量大幅增加、限量标准更为严格,短时间内我输日农畜产品如果无法满足日本的苛刻要求,便不可避免导致输日农畜产品出口受阻。
在前不久云南省商务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制度将会给烟草、松茸、蔬菜、香料油、咖啡、茶叶、蘑菇、果仁这8类云南主要出口农产品带来影响。
据了解,2005年云南省对日农产品出口额为0.91亿美元,日本已成为该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占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9%。其中松茸出口5230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7.5%。其余对日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为:蔬菜1338万美元、咖啡371万美元、干果仁228万美元。
云南有关专家说,目前日本对松茸采取的是抽检制度,一旦出现违反“肯定列表制度”的情况,抽检制度便会变为强制检验制度,对出口大大不利。2002年松茸因农残超标而使得日本实行强制检验制度,最终导致2003年松茸出口量锐减一半。如果这个制度执行后,占据云南省农产品出口半壁江山的松茸真的受到影响,那势必影响到2006年云南农产品出口。
据了解,原来松茸出口检测项目有10多项,“肯定列表制度”执行后,检测项目增加到256项,也就是说检测费用也将增加25倍。
及时应对 源头把关
面对如此高的门槛,有关专家认为,企业自律、规范用药是出口企业降低“肯定列表制度”影响的最根本措施。为降低出口食品残留超标的可能性,出口企业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农业化学品质量,并严格按照使用规范用药。尽管日本对每一种食品均制定了数百项严格的限量标准,但只要我国的食品、农产品企业不该用的药不用,不得不用的药尽量少用并规范使用,产品超标的可能性就能降到最低。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从种养殖场生产环境及农兽药流通市场两方面入手,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监控管理。目前,我国出口农产品备案基地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实现有效的日常监管,兽医、植保专业人员也无法提供及时的支持。而我国在农兽药的法律法规、农兽药的使用和控制、残留监控体系等方面,尚未建立全国范围的协调一致的监控体系。因此,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种养殖基地,保证生产中不使用违禁药物,按规定停用限用药物,在种养殖环节控制住药残。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收获、储运、加工中,应尽量避免二次污染,防止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专家强调,现在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是源头控制。特别是企业对使用的原料进行严格确认管理,而不是检验控制。要大力推广“企业+基地”、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切实从种植、养殖环节开始,按出口标准生产,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据了解,目前相关企业和农户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高度重视,主动调查自身产品所用原料使用农兽药的情况,从建立“公司+基地”以及标准化的模式入手,建立出口原料生产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推行健康种植、养殖,增强企业自检自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食品及农产品是山东日照市的大宗出口商品,2005年占全市出口的33.03%,而日本是该市食品及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据统计,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涵盖该市出口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蜂产品、干果六大类主要商品计53个品种,涉及52家企业,员工1万多人。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为积极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检验检疫部门仅用于购买新检测仪器设备的资金大约500万元左右,对增加的检测人员和企业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的费用也至少在100万元以上。该市还成立了肉食、水产、蔬菜、花生、蜂蜜5个专业小组,对日照辖区内对日出口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进行研究和跟踪。分类别按品种列出日本、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及中国等残留限量标准,筛选出安全有效的使用药物。该市检验检测部门也已派出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新的检测方法、技术。
寻找“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的出路,已成了摆在福建相关企业面前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三明烤鳗厂郑先生介绍说,购买检测用的质检仪器非常昂贵,仅一台用于检测孔雀石绿、结晶紫等药残的质谱联用仪器就高达200万元至300万元,一般的小企业根本就买不起。在目前情况下,烤鳗企业的检测费用已占到整个烤鳗成本的10%左右,“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检测费用肯定将继续增加,最终一部分承担不起昂贵检测费用的企业有可能被迫退出日本市场。
郑先生表示:“对加工企业来说,最主要的还是原料把关问题。在原料检测方面,严格按检验检疫部门要求,与养鳗企业之间建立一对一管理制度,确保养鳗企业做到不该用的药不用,不得不用的药尽量少用并规范使用。”
福建紫山集团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提出,企业要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既要加大对产品原料和最终产品的检验检测频率,也应建立食品农兽药残留追溯和控制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日方提供的有关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农残超标的检测信息。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还同步推出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知识问答手册,以帮助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尽快了解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基本情况,以做好应对工作。
其实,似乎更早,中国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就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分析我国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介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限量标准,分析对我输日食品、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4月2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共同举办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说明会在北京举行。日本官员和专家分别就“关于与食品中的残留农药等有关的肯定列表制度”和“与肯定列表制度有关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两个专题做了说明,并回答了中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随后日本官员和专家还将赴广州专门为企业举行一次说明会。这对中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在输日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控制管理环节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其对中国输日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影响产生积极作用。
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法律规定了5种农产品不得销售,如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等。
记者还了解到,在山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已批准了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提案。说明了政府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重视。
有关专家建议,国家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应联合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专家班子,研究制定《中国进口农产品和食品中化学物质限量标准》及其管理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
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350种)远少于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700多种)。而按照日方现行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某种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允许其在日本销售。
由于日本大部分农产品依靠进口(60%左右),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目前尚处于失控状态。另一方面,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进口农产品农兽药超标事件以及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陷入对食品安全性的极度不信任状态。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日本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同时,农林水产省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健康、劳动与福利部(MHLW)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开始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系统”。
“肯定列表制度”的法律依据
日本《食品卫生法》修订版第十一条第三段:“任何食品,只要含有《农药取缔法》中规定的农药活性原料,或含有《确保饲料安全及品质改善法律》中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或含有《药事法》中规定的兽药(包括由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的物质,但不包括经日本厚生劳动省确定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任何物质(豁免物质)),并且其含量超过了日本厚生劳动省在听取药事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的不会对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水平(默认水平,即一律标准),就不得生产、进口、加工、使用、制备、销售或者为销售而存储,但食品中已建立最高残留限量标准(MRLs)的化学物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