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披露,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兴西红门分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购买鸡蛋只有进货票据
京兴市监处罚〔2021〕2431号显示,经询问查询,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兴西红门分店2021年11月12日进购鸡蛋6斤,每斤4元,共计24元,卖给抽检公司5斤,每斤3.9元,共19.5元,剩下7个做荷包蛋,每个1.5元,共10.5元,合计30元。只有进货票据。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兴西红门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分店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对周围大气造成污染被生态环境局查处
据企查查,今年7月,该分店还被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罚款7100元。处罚事由:该局于2021年5月21日对该分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后厨操作间在正常制作食品加工过程中鼓风机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未开启,存在不正常使用,不能正常发挥净化作用,产生的部分含油烟废气未经净化,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2020年,这家分店因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被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避风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3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叶锡铭。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食品;餐饮管理等。在北京开有多家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