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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23”电梯事故负次要责任 远大智能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5万元

2021-12-01 18:19: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89以下简称:远大智能)11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5万元。

公告显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出具了《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显示远大智能对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

根据《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湛江市赤坎区“5·23”电梯一般事故技术分析报告》、《问询笔录》等材料,当事人生产的电梯在湛江安康金海湾小区发生了一般事故。远大智能应当保证生产的电梯质量、安全性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远大智能生产的该事故电梯采用的弹簧螺栓是在事故前发生疲劳断裂,远大智能对该事故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不到位,且未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必要技术帮助,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鉴于远大智能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法定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对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法定的罚款幅度内对远大智能进行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

远大智能方面表示,该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04331.0725万元。法定代表人康宝华。经营范围包括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永磁同步电机、曳引机及调频调压曳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电控柜、建筑机械设备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造及维修服务等。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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