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山西创建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部分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批发价

2020-05-24 16:48:07 新华社

山西创建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部分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批发价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太原5月24日电(记者 王皓)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山西日前开展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创建认定工作,规定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鲜活农产品价格要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监测平均批发价格的5%以上。

据了解,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要具备突出的辐射带动和便民服务能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面积应在30亩以上,农产品年成交额不低于5000万元;公益性农贸市场的经营摊位应在50个以上,服务半径500米以上,经营农产品不少于20种,农产品年成交额不少于1000万元;公益性农产品零售企业应有不少于5个统一配送的零售网点,单个网点服务半径500米以上,经营农产品不少于20种,农产品年销售额不少于5000万元。

山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是政府支持并拥有较强控制力,具有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等公益功能的农产品市场。政府鼓励市场内大型批发商向产地延伸,通过土地流转、投资入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等方式,发展订单农业;鼓励纵向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批零对接”。

同时,相关部门要对市场内主要农产品价格进行每日采集和监测预警,通过搭建价格发布平台,发布农产品品类价格指数。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通过减免费用、增加供给等手段平稳物价波动。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

  • “520世界计量日”精准战“疫”助 ...

  • “扶贫工作队给我们村里送来了‘钱袋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