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珊珊
10月30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永康市金融办、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召开“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征讨会,出台了《关于停止提供企业工商登记在册证明的意见》。这就意味着,从2017年11月1日起,永康企业到银行贷款可以不必再提供工商登记在册证明。对确需由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公司章程证明,继续由该局出具。
“到部门开具证明、盖章难免需排队等候,来来回回需要不少时间。”得知这一好消息,永康企业主胡先生满口点赞,“节约了时间成本,对企业来说就是经济效益的提升。”
据了解,目前,各银行在办理企业贷款审核过程中,均要求企业提供由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在册(变更)证明,公司制企业还需要提交章程复印件。据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统计,每年有3.3万~3.5万家(次)企业需到该局开具前述证明材料,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降低了办事效率。
《意见》实施后,如企业需要此类证明文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企业查询平台查询,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每日进行数据同步更新。银行需要审核企业的在册、变更、注销信息,均可以直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平台进行审核,而无需要求企业跑到登记机关开具书面证明。
这一举措得到了永康各金融机构和广大企业主的支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前期与市农商行、工行、农行、建行等银行进行了充分对接沟通,均认为银行可以直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资质审核,没有必要由企业提供书面证明材料;除新开户公司、公司章程有变更的企业需要提交公司章程证明外,其他存继企业无需再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据统计,如果银行减免此项证明材料,永康市每年至少有3万家(次)以上的企业无需跑到登记机关开具书面证明,减负率90%左右,大大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