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专题频道>>消费专题>>

步履稳健携手行

2016-03-07 16:18: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步履稳健携手行 

    □ 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简敏捷

   4年前的金秋十月,我成为了质检队伍里的一员新兵。在宁夏质检院,我从事的是化学检验工作。说来也巧,我出具的第一份质检报告,就是一份不粘煤的监督检验报告。当时出具报告的经过已如浪花拍过沙滩的水痕。唯一的印象就是拿着报告,对着末尾自己的签名,看了又看,又觉得报告封面上的四个印章很是威风。

   那时的自己,还未知晓小小的一份监督检验报告,对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场的稳定担负着多么重大的责任。而弄清四个“印章”中的“CAL”标志原来是指质量监督授权认证,更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了。

   在我看来,监督检验对企业的威慑力源自于其突击性和公开性。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或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我们往往需要配合宁夏区质监局进行随机抽检。次数多了,也渐渐学会了些“察言观色”的本事。除了个别企业人员听闻我们抽检的来意时,似已习惯了每年一检,或是对自家产品的质量信心十足,十分配合我们取样之外。收到监检报告之后,如果企业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更是有可能上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黑榜”,向全社会予以公告。正是由于这种舆论公开的压力,才能促使企业提高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管理,最终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同时,后续进行的行政处罚能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督促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重视质量,使质量好的产品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而作为判别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公正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我们的质量报告出具过程远比一般人想象中严格。为了保证检验结果公平公正,样品登记时必须实行抽检分离,检验人员直接接触到的流转卡上不会有关于企业的任何信息。除此之外,我院专业的检测人员与技术流程,是实验数据准确可靠的保证;对产品中疑似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的制度,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报告需经过校对、审核、批准三重保障方可打印出具的制度,为检验报告的质量保驾护航。在我们的报告结果上报自治区质监局后,我们欣慰地看到,一篇篇质量专报迅速被转发到各市县局,一些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被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进行整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3年前,在宁夏销售的汽柴油品质还参差不齐,生产非法调和油的小作坊并不鲜见。在抽检的柴油中,有时会发现闪点低于标准值20℃之多的劣质柴油,甚至会出现闪点比室温还低的样品。鉴于这种情况,近两年质监与工商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大,生产劣质柴油这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多已销声匿迹,劣质调和油已基本退出了市场。每当得知我出具的检验报告在行业性整顿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时,实验时遇到的困难,加班加点的辛劳,都烟消云散了。

   在监督抽查工作中,我要对在岗位上辛勤付出,默默奉献的同事心生敬佩。这是个无形的战场,质检工作者从事的虽然不是金戈铁马的浴血生涯,但却需要满怀热血,挥舞执法之剑,将造假者伸向消费者的黑手狠狠斩断。为了更好的识别层出不穷的造假手段,需要执法人员对国家的相关政策烂熟于心,检验人员的技术炉火纯青。我院在承接大批量肥料检验任务时,我又看到了几位老检验员连续奋战,整整两个星期中午不眠不休,常常拖到一点来钟,扒几口盒饭,再继续进实验室工作……在为质监事业添砖加瓦的过程中,他们尽心竭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近年来,宁夏质检院紧随国家“构建大质检工作机制和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的号召,励精图治,积极举措,全面更新完备设备,提升技术能力,注重人才培养,优化管理制度体系,为我区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我刚入职的时候,科室里最贵的设备是一台价值60万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率最高的是一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这两台仪器都是测元素含量的,实验过程繁琐,效率不高,需要整整一天时间才能做出一个元素的结果,稍微耽搁一下就得加班了。要承担全区复混肥料、煤炭、铁合金,以及盐酸、硫酸等工业产品及气体的检验,有时在时间上确实力不从心。弹指一挥间,短短3年余,我们使用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可以在不到一天时间内检测出二、三十种元素的含量,使得肥料、铁合金等大批量产品的检验效率随之提高了近一倍。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等价值8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激增到了6台,可以满足500余种产品、3000余项目的检验需求,三年间翻了两番,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发展对煤质产品检验技术能力,为宁夏煤化工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我院还加快了对国家级煤化工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步伐,以期在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壮歌中,谱出属于我们质检人的最强音。
  (稿件来源:“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应征作品)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