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0〕25号),为扎实推动“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重要性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要通过领导点评,进一步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进一步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部门党组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党建工作负有指导责任,总局党组对质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是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有力保障。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志在总局调研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时要求,质检总局作为窗口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力争走在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前列,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际效果;要加强对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积极探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先行先试,积累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经验。质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领导点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扎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
二、正确把握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内容方法
(一)明确点评主体,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逐级点评。
1.总局党组负责对认监委、标准委党组,总局党组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对认监委直属机关党委、标准委机关党委,总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各直属挂靠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及其负责人进行点评。
2.地方两局党组(党委)负责对其下级党组(党委)及其负责人进行点评;对分管的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点评。党组(党委)书记要对本班子成员进行点评。
3.直属挂靠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下一级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同时对班子成员进行点评。
4. 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5.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总局党组要加强对质检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的要求,总局党组协助地方党委,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党组及其负责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党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二)掌握点评内容,突出点评重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对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要突出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情况进行点评。
1.对党组(党委)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突出点评是否在做好质检中心工作、全力推动提高产品质量上创先争优;是否在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内部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上创先争优;是否在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上创先争优。对党组(党委)负责人,重点点评其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争当优秀的情况。
2.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重点点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否突出质检特色,载体是否新颖,创先争优活动是否促进了质检工作,公开承诺是否做到全覆盖并得到认真履行,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否有效开展,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作为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带头争当优秀的情况。
3.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点评是否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是否进行了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是否有联系和服务企业、群众的具体行动,是否廉洁自律,是否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自觉开展学习。
(三)创新点评方法,增强点评效果。
领导点评可根据实际情况,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专题点评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党组会、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书记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进行点评。
2.个别点评。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方式,对所属党组织的书记、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党组织、党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3.现场点评。党组(党委)成员,基层党委(总支)成员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党组织及其书记、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4.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5.专题点评。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开展“质量提升”、“检测工作整顿”、“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活动,对党组织、党员在活动中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四)规范点评程序,提高点评质量。
1.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点评的领导要围绕点评内容,通过实地检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听取被点评单位的汇报等多种途径进行调查研究,准确掌握被点评的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做好点评准备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意见。
3.具体实施点评。负责点评的领导,结合调研和征求意见掌握的情况,提出被点评党组织、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以及努力方向。
4. 通报点评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领导的点评意见。
5.落实整改措施。被点评的党组织、党员按照点评提出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按照负责点评的领导的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对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今年年底前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活动,可与年终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三、切实保证领导点评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局“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系统领导点评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动员,周密部署落实,狠抓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根据本意见,制定本系统、本单位“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检查、有评定,确保领导点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领导点评工作全覆盖,使所有的领导都参加点评,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被点评。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领导点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亲历亲为亲自抓,积极推进,扎实开展领导点评工作。
(二)着力推动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点评。促使党组织和党员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质量提升”活动之中,落实到维护食品安全、国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质检工作的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之中,落实到建设“法治质检”、“和谐质检”工作之中。
(三)注重解决问题。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在指出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领导点评成为督促兑现公开承诺事项、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困难和问题的有力抓手,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注意总结经验。要高度重视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经验总结,积极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好经验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点出经验、评出动力,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