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检验检疫局邮检口岸连续截获日本同一发货人发往4个不同收货地址(联系电话均相同)的4批植物。截获的4个邮包 均申报品名均为“折叠雨伞”,实际均是携带土壤的桃树苗(标签标识),共计24株,申报价值共计295美元。经联系收件人,称上 述苗木是委托日本当地朋友购买,作为个人栽种用途。上海局已对该4批苗木作销毁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土壤,种子、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 物材料进境。上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和民间团体向我国赠送和交换的樱花树苗很多,但由于检疫部门多次检出透翅蛾,介壳虫,蚜 虫、冠瘿病、根腐、干腐等多种病和虫害,未发现严重病虫害的也多因土壤和气候等原因生长不良或早期衰亡。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投递者,请您在收、寄国际邮件时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 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如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求,经国家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可以携带、邮寄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