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高新区质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万水泉镇依法查处一家无证生产防水卷材生产企业。
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了解到,该窝点位处万水泉镇的一个偏僻院落,高新区质监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并查获防水卷材成品47卷。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防水卷材产品,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通知书,并对违法生产的防水卷材依法封存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之中。据介绍,防水卷材是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作者单位: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