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局长会议会场。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会议作重要讲话。
7月21日,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局长联席会议在贵阳举行。贵州、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四川、湖南、重庆10省(区、市)质监局局长在会上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合作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学习交流合作协议》,将泛珠三角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将推向深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并讲话,副省长谢庆生到会致辞。
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9月,来自泛珠三角区域的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九省(区)质监局长在广州举行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质监局长会议。会议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联席会议旨在落实泛珠三角区域“9+2”政府《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内容,实现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区域合作取得可喜成果,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质监合作有序推进。二是区域各方高度重视,合作呈现良好局面。在标准化工作、打假保优、名牌产品质量互认、共建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积极合作,加强了资源共享,深化了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拓展质监合作新领域。
谢庆生代表省政府向与会者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在质量振兴、打假保名优、标准化合作以及人才培训和干部交流学习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贵州省将充分借助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区质监系统交流与合作,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10省(区、市)质监局局长围绕“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措施,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的主题,在会上交流了本局开展区域合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质监系统进一步深入广泛开展区域合作交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要结合质监职能,紧紧围绕节能减排、降耗环保、和谐建设等当前国家经济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开展相关的区域合作项目,进一步提高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和有效性。
蒲长城说,泛珠三角区域10省(区、市)质监部门多年来积极有效地相互交流、帮助,优势互补,促进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以来质监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下半年将全力以赴地做好奥运安全保障工作。(图片来源自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