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6月4日,西宁市质监局组织全市冶金行业的15家单位23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冶金用起重机械使用、整治等情况。同时,与各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西宁市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承诺书》。
近年来,全国起重机械事故持续高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会议要求,每一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同志全力做好安全工作。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强领导,不断提高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系数。三是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操作各项制度。四是要坚持标准,切实把好起重机械“进口关”、使用及检验关。
并要求设备使用单位,一是要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专项整治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的要求,必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换改造工作;二是要整改、更换、监控到位;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四是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机械改造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未经检验不得使用。(西宁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