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南江质监局根据《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对全县生产、经销的部分产(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此次共监督抽查96家生产、经销企业的食品、建材两大类9种167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合格154个批次,合格率为92.2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58个百分点,与上季度相比增加5.3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133个批次,经检验合格120个批次,合格率为90.23%;建材类34个批次,经检验合格3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监测结果显示,糕点、白酒的合格率较低。,糕点合格率为82.61%,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烘干时间不足、烘干温度控制不佳。白酒合格率为91.00%,质量指标上主要是总酸、总酯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小作坊酒厂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检验技术,对影响质量的关键控制点仅靠经验来把握,管理无手段、无记录,对总酸、总酯含量处于失控状态。
针对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南江质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在对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并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