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平昌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平昌县望京乡一非法石油液化气销售窝点进行了查封。
经调查核实,该门市业主苟某于4月7日私自从达县某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购进石油液化气22瓶,然后进行非法销售。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是17只石油液化气瓶属报废翻新气瓶;二是无专用存放仓库,液化气瓶与电器、汽油、烟花爆竹等混放在一起,安全隐患严重;三是未制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执法人员庚即责令苟某停止销售活动,并将所有报废后翻新气瓶实行异地封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作者单位:四川省巴中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