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校学生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高新区的曹家营小学、富林小学、校园南路小学、高新小学及宏昌中学、国林等私立学校的学生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使用的是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市场准入证和合格证的桶装饮用水。这种桶装水难以保障学生的饮用水安全,更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这些问题,稀土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员对现场的学生和教师做了饮用水质量安全知识和规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通过长时间的宣传教育和多次的巡查、回访,稀土高新区各学校提高法律知识,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