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屏山县新市镇五指山一带茶场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袋装名茶(无QS标志),遂向屏山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调查处理的督办通知。
根据举报,屏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新市镇五指山展开检查,在一二四茶场发现该茶场正在销售袋装名茶。经调查,该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茶叶生产许可证,茶叶未经检验。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茶叶100kg进行了封存。
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屏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茶场依法进行了处理。
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已提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茶叶于2005年1月1日列入食品生产许可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明令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于2007年1月1日起对无证生产、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国质检执函〔2006〕1008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的企业,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也是打假保名,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宜宾市屏山质量技术监督局邓发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