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质监局根据省、市质监局部署,对道路执法测速仪开展了一次计量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泽州县公安、交通部门使用的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内的测速仪。经检查,全县交通部门使用的6台测速仪全部经过省级计量检定单位首次检定,没有发现使用的道路执法测速仪存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泽州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道路执法测速仪进行登记造册,并通知使用单位按检定证书明示的检定周期内,及时到有检定资格和能力的检定单位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道路执法用测速仪的准确有效,保证执法的公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