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校学生饮用水的质量安全,东乌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5月1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旗二中、蒙中等3所中学,乌里雅斯太小学、实验小学等4所小学及民族幼儿园的学生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查发现,以上学校使用的桶装饮用水是由东乌旗甘露矿化饮用水厂供应,有252桶(18.9升)矿化水无生产日期和合格证,并有部分桶装水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标签。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对现场的学生和教师做了饮用水质量安全知识和规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随后执法人员赶到了生产加工桶装水的东乌旗甘露矿化水厂进行了质量卫生监督检查,并对之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