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由于煤价上涨,一些商品煤、型煤的生产者、经销者为谋取暴利,大肆在煤炭中掺杂掺假,致使煤炭市场信誉度大幅滑坡。为此,一些用煤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受到干扰。针对问题,国家质检总局下文要求严厉查处,各地质检部门也重拳出击,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四难”。
“四难”碍检查
一是发现难。地点更隐蔽,手段更诡秘,时间更多变。一些企业采取“狡兔三窟”的伎俩,将掺假现场移离生产现场,躲进深山老区、偏远乡村,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一些个体经销企业从煤矿拉出的是好煤炭,但送给用户时在半道掺入矸石杂质等,将掺假帽子转移给厂家。还有一些掺假分子白天不干晚上干,上班不干下班干,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二是检查难。在检查中,一些企业法人逃避检查、不签字、不配合,有的甚至干扰、围攻、暴力抗法,还有托关系说情等情况,影响正常进行工作。
三是取证难。有的将掺假煤炭送到外省市或偏远山区煤球厂、老百姓家中,给取证带来一定困难。
四是执行到位难。下达处罚决定通知书后,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或拖延整改、处罚决定,使案件不能及时结案。
七措破“难”关
要解决“四难”问题,笔者认为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对症下药。
一是建立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不定期对辖区煤炭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巡查、回访,同时走访用户、群众等,了解情况,掌握案源。
二是发挥积极性、主动性,采取蹲点守侯、跟踪追击、培养线人等手段,去发现案情,抓大要案。
三是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提高技术手段。目前,大部分基层质监部门执法装备较差,跟不上现代打假工作的步伐。应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如购置摄象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快速检测设备,加强与检测机构配合等,法技结合,提高有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抵制人情风。
五是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在政府打假办的协调下,联合公安、工商、新闻媒体等部门,形成合力,在社会上打造声势,营造氛围。通过地毯式、拉网式等方法,切实打击一批制假售假分子,关闭一批黑窝点,曝光一批违法企业,震慑违法分子。
六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加大全社会的监督力度。建立快速出动机制,争取第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七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掺杂掺假、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严惩,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曝光。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