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铁道部:
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现将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继续对铁路车辆闸瓦、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预应力混凝土轨枕、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弹条扣件、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架等6种铁路专用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二、企业申请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一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三、经商铁道部,决定设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审查部设在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铁道部的领导下,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
四、审查部负责组织制(修)定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经铁道部同意后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公布。
五、审查部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铁道部审查后,按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行业专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参与下对申请换(发)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同时对送检样品封样。样品进指定检验单位检验。
六、审查部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结果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汇总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经铁道部同意后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并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证书,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七、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两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已于1999年到期,铁路车辆闸瓦(高磷)、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将于今年底到期,经研究,以上四种产品证书有效期延长至换发新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换证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八、其它产品生产许可证日常换证工作由审查部负责组织进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O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