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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蚕丝被抽检合格率不足3成

2014-11-27 09:08: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省2014年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网购蚕丝被抽检合格率不足3成

    □ 本报记者 蔡美萍

   蚕丝被是天然纤维产品,具有优良保暖性、吸湿性、防螨贴肤,适合四季使用。但随着市场的扩大,蚕丝被的质量良莠不齐,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有:用其他纤维冒充蚕丝混入填充物,以短丝绵冒充长丝绵,填充物蚕丝的重量与标识不符,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江苏公布2014年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样品来自生产企业、市售产品、网络平台和电视购物等4种途径,涵盖了江苏省主要生产企业以及在售蚕丝被的主流品牌。共抽查(监测)了89批次样品,其中,生产企业抽查59批次,市售产品监测10批次,网络平台购样监测15批次,电视购物监测5批次。产品产地涉及江苏、浙江、广东、安徽、湖南、江西、上海等地,价格区间99~2100元不等。

   本次监督抽查蚕丝被89批次,依据相关标准检验,合格51批次,合格率为57.3%。其中,生产企业抽查59批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61.0%。市售产品监测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0.0%。网购产品监测15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26.7%。电视购物产品监测5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40.0%。

   本次被抽查的89批次蚕丝被产品的荧光增白剂、含胶率两个指标检测结果表明:荧光增白剂方面,有10批次蚕丝被产品检出含有荧光增白剂;含胶率方面,通常蚕丝丝绵的含胶率在5%以内,本次监测的89批次蚕丝被含胶率平均值为5.35%,有9批次蚕丝被含胶率超过10%,其中,有3批次的含胶率超过20%。

   虽然本次监督抽查中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等安全指标全部合格,但发现的问题也有7种之多:

   一是胎套pH值超标。有4批次蚕丝被胎套的pH值不合格,呈碱性。其中,3批次为江苏省企业产品,1批次为网购产品。标准规定,胎套的pH值应在4.0~8.5之间,上述产品均超出了标准上限规定的要求,最高达到了9.5。出现pH值不合格的原因是纺织品在整理中没有进行酸碱中和处理,或者中和处理不充分,导致产品偏酸性或者碱性,即pH值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问题胎套主要成分为棉,棉布在加工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烧碱,洗涤不清,中和不充分就出现了上述情况。

   二是纤维成分含量。有11批次纤维成分含量检测项目不合格。主要是标注值与实测不符,占不合格总项的16.7%。

   三是填充物品质有1批次标称生产单位为澳西奴时尚纺织(上海)有限公司的网购蚕丝被,产品质量等级标注为一等品,而检测结果表明,其填充物为颜色灰暗的短丝棉。

   四是填充物含油率。有5批次产品的填充物含油率检测项目超出标准规定要求,标准规定蚕丝被填充物含油率应≤1.5%,5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产品填充物含油率为2.0%,1批次产品填充物含油率高达3.0%。

   五是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有9批次产品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9个批次不合格样品偏差全部为负偏差,其中,超过-5.0%的有6批次,标称生产单位为嘉兴市星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蚕丝被,检测结果为-64.7%,少了一大半。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是蚕丝重量的指标,丝绵是蚕丝被制作成本的主要因素,决定了蚕丝被价格。GB/T24252-2009《蚕丝被》标准规定了优等品、一等品的填充物质量偏差率负偏差为-2.0%、合格品为负偏差-2.5%。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对标准理解不透彻,如有的工厂仅标注重量,而没有标注填充物的重量。少数厂家主观上存在故意缺秤少量。

   六是使用说明。有36批次使用说明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主要是维护方法图型符号排列顺序错误、未按GB/T24252-2009《蚕丝被》规定标注填充物丝绵的蚕丝种类(桑蚕丝或柞蚕丝)和丝绵长度。

   七是低价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从样品来源及价格来看,在大型商场购买的蚕丝被价格普遍较高,均为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较好,除个别产品标识标注出现小问题,实物质量全部合格,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而网购蚕丝被价格较便宜,价格单价大部分在500元以下,存在较多问题,平均合格率仅为26.7%。其中,价格只有99元的标称生产单位为嘉兴市星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蚕丝被,不仅含油率超标,其填充物质量宣传为500克,实际检测结果只有176.7克,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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