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促中小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天津市河东区质监局探索寓监管于服务执法新模式
本报讯 (刘凯悦记者姚延敏)近日,天津市河东区质监局荣获天津市河东区2011~201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称号。长期以来,河东区质监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将服务切实融入监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帮助辖区内中小民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积极有效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该局在对辖区内低压配电柜3C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小型民营企业部分产品采用的主进线开关与获证产品不一致。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擅自更换产品中作用关键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虽然性能更为优越,但并未提出认证变更申请,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发现以上情况后,该局迅速立案。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6次深入企业,与其反复沟通,积极进行法条宣贯。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理解不够充分,在对主进线开关变更是否需要进行变更申请的问题上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为此,河东区质监局致函质量认证中心,对案件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得到“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因其性能更优越可以代替刀开关,但实验报告中未提及相关的关键件,其使用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的明确答复。在法律条款和质量认证中心的权威回复面前,企业终于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失误,及时整改,向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了变更申请。
在案件处理上,该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考虑到该企业并非主观故意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整改。经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按照《行政处罚法》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面对该局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真诚为企业服务的态度,企业表示,今后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并送来了“情系企业,鼎力相助;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
近年来,河东区质监局秉承“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贴紧河东、廉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制定了《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区域经济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企业,该局坚持行政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不断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基层工作中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