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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部门预警“死飞”自行车存重大安全隐患

2014-03-13 09:02: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姚延敏)3.15前夕,天津市质监稽查总队发布消费预警称,天津市个别自行车企业生产的“死飞”自行车,经检验存在突出物、链罩、反射器、刹车等多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严重影响了整车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类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危险,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要选购安全性能好,质量合格的自行车。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个别企业生产的这种骑行工具,因其外形与普通自行车没有多大区别,而且结构简单,色彩绚丽,配置轻便,受到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

   所谓“死飞”自行车,因其后齿轮是固定的,行进与制动均要依靠脚踏控制链条进行,链条向前车辆行进,链条向后车辆停止,一些青少年不仅把它当作代步工具,还用以进行骑行飘移等娱乐活动。

   执法人员还发现,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执行标准;有的产品外包装箱上标注的是普通自行车的执行标准(GB3565-2005)。执法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样,并送检验机构依据企业标注的执行标准进行检验,结果发现“死飞”自行车的突出物、链罩、反射器、刹车等多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严重影响了整车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由于“死飞”自行车没有刹车、反射等装置,人们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危险,骑行速度越快,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它在给人们出行和娱乐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在国外,因使用“死飞”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伤亡事件曾有过多次报道,国内也有媒体进行过相关报道。

   目前,天津大多数自行车生产企业还没有生产这种产品,个别企业也只是因一些销售商和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定制和定量生产。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死飞”自行车的产量和品种规格将会发生变化。

   下一步,天津市质监局将加强对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不按标准生产、生产销售不合格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并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要选购安全性能好,质量合格的自行车。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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