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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学习体会

2012-04-13 07:33: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落实责任是关键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学习体会

    提 要

   如何贯彻落实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键取决于企业、政府及质监部门和其他部门能不能真正担负起责任。只有层层落实质量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才能加快推动质量和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建设质量振兴的宏伟目标。

    □ 董景秀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国家意志、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具有重大里程碑作用。

   《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职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突出强调了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把政府主体准确定位为质量监管,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作用,创新社会管理,说明我国政府对质量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通过学习,我们体会到,质量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贯彻落实好《纲要》,关键取决于企业、政府及质监部门和其他部门能不能真正担负起责任。只有层层落实质量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才能加快推动质量和质量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建设质量强市的宏伟目标。

   要实现质量发展蓝图,必须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是质量创造的主体,也是质量保障的主体。《纲要》明确提出要通过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5个方面的举措,通过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可靠性提升工程、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质量对比提升工程、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五大质量提升工程,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保证顺利实施各项质量指标。近年来,内蒙古通辽市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是,通辽市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职责明确、法人首责、一票否决、有错必究”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促进广大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

   要实现质量发展蓝图,各级政府也必须负起责任。相对于速度、数量的直观体现,质量的作用有时更难立即显现,也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将质量发展放在首位,不仅考验执政者的智慧,更加考验执政者的勇气。《纲要》明确要求,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中。因此,通辽市、县(旗)两级政府要在先行一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谋划,统一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要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地区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工夫组织领导好质量兴市(旗)战略的实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质量负总责的职能。

   要实现质量发展蓝图,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负起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质监部门要着力发挥主力军作用。落实《纲要》,质监部门负有不可替代的主力军作用。我们质监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切实做好《纲要》的宣传工作,将《纲要》宣传贯彻融入到日常学习和教育培训中。二要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将质量分析报告作为质监部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三要强化名牌带动作用,引导当地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我们要通过继续大力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以及新兴品牌集群。四要大力加强食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只有社会每一个细胞都能在质量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责任,发挥自己的作用,《纲要》描绘的蓝图才能实现,才能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

    (作者为内蒙古通辽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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