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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白江福洪杏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11-10-20 08:22: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孙圆)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对四川青白江区福洪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乡、清泉镇、姚渡镇、龙王镇、人和乡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福洪杏种植历史可追溯至清乾隆年间。据有关资料记载,清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4年),鹤鸣乡红豆村(现福洪乡、清泉镇一带)处士李茂昭所作《红豆村春秋十二咏》,有“名花不合堕村庄,风韵谁收入锦囊,梅杏哦成燃烛短,药兰题罢引杯长”的诗句。翰林高辰在和诗中也有“绿杨又向楼头见,红杏空传海内闻”之句。清嘉庆金堂知县谢惟杰有诗:“遥看冠紫接云霄,塔映文澜气似潮。原得词流三峡水,杏花浓处客题桥”。

   福洪杏果色靓丽,细嫩多汁,酸甜爽口,杏香浓郁。特有的地理环境、气候特征和人文因素造就了福洪杏独特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据了解,福洪杏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福洪杏的知名度、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青白江区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将极大提升青白江区的生态环境形象。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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