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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严格管控安全标志

2009-03-11 07:11: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苏 军)据了解,欧盟已出台765/2008/EC和768/2008/EC两项旨在严格CE标志认证规定的法规,以确保产品安全。

   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CE是欧共体的拉丁文的缩写,该识别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欧盟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规定。使用CE标志是欧盟成员对销售产品的强制性要求。CE标志普遍应用于玩具、低压电器、医疗设备、电讯终端(电话类)、自动衡器、电磁兼容、机械等产品。新法的最突出重点是加强CE标志的市场监督,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欧盟各港口海关检查进口商品的合格性的责任;规定加贴CE标志产品的合格评定活动由指定评估机构完成,授权评估机构通知欧盟各成员国的程序,规定每个成员国只设一个评估机构,其评估通知对整个欧洲地区均有效;规定生产商、分销商、进口商的责任,细化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模块。除此之外,新法还对CE标志的尺寸大小作了严格规定,无论CE标志被缩小或放大,和原比例规定有细微差别都将被视为误用。

   除上述法规的具体强化措施外,国内制造商和出口商须重点解读新法规传达的两项信息:一是新法规为各成员国对误用CE认证标志实施法律制裁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欧盟委员会计划对CE标志进行注册,使该标志成为一个集体商标,商标形式将成为成员国当局市场监督和法律保障的新工具。上述两条信息意味着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加贴CE标志,CE字体未使用圆圈形字母、CE标志高度小于5毫米等形状和尺寸错误等以往大量存在的误用和滥用现象,将受到成员国法律行动的严厉制止。新法规实施后,海关手续、授权政策和市场监督手段均需在2010年1月1日准备就绪。

   按现行规定,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工业产品,必须贴有CE标志,否则不得上市销售。玩具指令(88/378/EEC)、低电压指令(73/23/EEC,2006/95/EC)等许多欧盟的重要指令均对CE认证标志作了要求。《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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