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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5号)

2021-02-25 17:02: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5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5号)

关于对王菊梨销售的的虾姑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虾姑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2010924342;食品名称:虾姑;购进日期:2020年11月1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王菊梨;检测结论: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其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食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0年12月15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虾姑”系于2020年11月11日向椒江万济池菜市场微信名为诚信的人(联系方式:13705763605)处购进。至2020年12月15日案发,已将上述虾姑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明确,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能够提供与虾姑供货方“诚信”(微信名)的微信交易记录,并经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确认,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虾姑系从椒江“微信名:诚信”(实名:江根友)处购进,当事人已如实说明上述虾姑的产品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上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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