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宁市西乡塘区通告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06-10 23:04: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食用植物调和油)

2020年6月2日我局在开展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6月02日我局收到由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07-XC20450107620300038),《检验报告》显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于2020年05月15日对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采购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04-07;规格型号:18kg)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该食品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0年06月0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发现有抽样不合格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04-07)2桶未开封使用。经调查询问,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2020年5月8日和2020年5月26日分别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14桶和16桶,已使用28桶,剩余2桶。我局已于2020年06月09日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长安CS75 PLUS打破城市SU ...

  • 广本凌派锐·混动“越级”上市,锐· ...

  • 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市 ...

  • 甘肃省礼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文明餐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