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6日,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千叶美甲美睫手足养护会馆因销售未标注产品标识商品,被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未标注产品标识的 KN95防尘口罩40个、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820个、一次性胶皮防护手套7盒、一次性胶皮防护手套6袋(48副);没收违法所得576.00元;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的罚款,罚款3131.00元。
2020年3月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一览表
上报单位: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0年3月26日
序号 | 执法相对人涉案名称 | 发生 时间 | 结案 时间 | 违法违 规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执法人 | 备注 |
1 | 千叶美甲美睫手足养护会馆销售未标注产品标识商品案 | 2020/3/10 | 2020/3/21 | 销售未标注产品标识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 1.没收未标注产品标识的 KN95防尘口罩40个、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820个、一次性胶皮防护手套7盒、一次性胶皮防护手套6袋(48副);2.没收违法所得576.00元;3.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的罚款,罚款3131.00元。 | 蒙展辉 李跃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