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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保委:购买汽车需牢记三点

2020-03-20 17:47: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已经成为普遍的大众消费。但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也频频出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合同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在此,江西省消保委提醒:

一、多对比,综合了解品牌车型情况

消费者在购车前应提前做足相关功课,货比三家,多渠道了解所中意品牌车型的配置情况、车型是否成熟、口碑、油耗、售后反馈等信息。购车需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宣传车型,不要被部分不良4S店的虚假宣传或促销活动所迷惑。

二、留心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将购买车型、提车时间、相关配置、售后服务等内容在合同上体现。消费者在与4S店签订合同时,应留心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例如延迟交车、缴纳保证金或指定消费等条款。部分不良4S店会利用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消费者如遇到捆绑购买车险、贷款方可享受优惠、强制店内上牌等非自愿选择服务要求要予以拒绝。

三、提车时不能疏忽大意

消费者在提车时,应检查该车的车辆合格证是否存在抵押、合格证与发动机所标注编号是否一致、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重要部件的性能等信息。若发现存在问题,应立即向4S店提出。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请专业人士是陪同一起对车辆进行查验,如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提车。(供稿:江西省消保委)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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