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瑞马唑仑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公告称,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下同)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布瑞马唑仑的海关商品编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瑞马唑仑海关商品编号
海关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
中文名 | 英文名 | |
29333990.93 | 瑞马唑仑 | Remimazolam |
30049090.49 | 瑞马唑仑的单方制剂(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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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