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9日,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嘉兴市秀洲区1批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显示,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嘉兴洪兴路分店经营的活鲫鱼经抽样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告称,经核查,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嘉兴洪兴路分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