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的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马市监稽强字〔2020〕5号,马鞍山康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医用棉签(生产批号:49170606;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72640105)等8批次过期的医疗器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予以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涉案的医疗器械予以延期扣押。
以下为原文
对马鞍山康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的医用棉签等过期的医疗器械进行扣押
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马市监稽强字〔2020〕5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马鞍山康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等:91340500MA2N3W8T3D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华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医用棉签(生产批号:49170606;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72640105)等8批次过期的医疗器械。
查封扣押的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予以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涉案的医疗器械予以延期扣押。
作出查封扣押的时间和期限: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2月7日;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3月8日。
行政强制措施物品的处置结果及文号:予以没收,马市监稽罚字〔2020〕17号
做出处置行为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