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获悉,2020年02月13日,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异列字【2020】13号)。
经查,贵州格润惠通农业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贵州格润惠通农业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贵州格润惠通农业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南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