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选口罩不必追求最高等级

2020-02-12 14:23:40 人民日报

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选口罩不必追求最高等级(消费万花筒)

本报记者 齐志明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12日 19 版)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口罩成为必需消费品。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日前,中消协发布系列“抗疫情、护消费”消费提示。

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综合分析各方信息指出,消费者对口罩产品要有正确认知,不必追求最高等级,应正确使用,避免浪费。

市场上不同等级的口罩有不同的防护能力,医用防护口罩等适用于专业的医护工作者在特殊岗位上使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使用普通医用口罩即可满足基本防护要求,日常防雾霾口罩也有一定的防护效果。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随着节后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全国的口罩产能将得到迅速提升。当前,部分地区已通过居委会、药店等向消费者免费定量发放口罩。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防疫,不轻信、不购买、不使用未经官方认可的所谓防疫抗疫药品,按照官方推荐的防疫措施积极做好个人防护。选择资质齐全、渠道规范的正规商家购买防疫用品,注意查看标识标签,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面对扑面而来、形形色色的防疫信息,消费者务必注意辨别,要通过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等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最新进展及有关防控信息。

受疫情影响,一些消费者不得已取消或变更了事先预订的旅游、出行、餐饮、娱乐等消费活动。尽管有关部门和行业及时出台了减免消费者损失的退单政策,但由于假期退单集中、客服人员不足、售后服务涉及环节多等诸多客观因素,导致部分消费者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满足。消费者应保存好有关消费记录和凭证,冷静耐心地与经营者进行沟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中消协呼吁,消费者要主动参与消费监督,对于部分经营者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拒不履责等不法行为,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