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生产销售劣药……近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5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反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亳)市监药罚[2019]60号 | 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案 | 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 | 913416005744043110 | 单洋 |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给予该当事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两万元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4 | |
2 | (亳)市监药罚[2019]58号 | 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远志等案 | 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 | 91341600MA2MQ2N478 | 宋学才 | 生产销售劣药制远志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6252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32504元,罚没共计48756元。 | 主动履行;15日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0 | |
3 | (亳)市监药罚[2019]43号 | 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案 | 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 | 91341600MA2MQ2N478 | 宋学才 | 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180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60360元,罚没共计90540元。 | 主动履行;15日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0 | |
4 | (亳)市监药罚[2019]44号 | 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黄柏案 | 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34160058456671XY | 张小峰 | 生产销售劣药黄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7286.2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34572.4元,罚没共计51858.6元。 | 主动履行;15日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0 | |
5 | (亳)市监药罚[2019]33号 | 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山药案 | 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341600580141861C | 李洪顶 | 生产销售劣药山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820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8460元,罚没共计11280元。 | 主动履行;15日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