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旅行>>

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2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景区

2019-12-26 23:20:3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26日讯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2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名单如下:

1.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景区;

2. 河北省保定市清西陵景区;

3.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

4.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胡杨林旅游区;

5. 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风景廊道景区;

6. 吉林省通化市高句丽文物古迹旅游景区;

7. 黑龙江省虎林市虎头旅游景区;

8.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古镇景区;

9.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仙都景区;

10.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景区;

11.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12. 河南省新乡市八里沟景区;

13. 湖北省襄阳市古隆中景区;

14. 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

15. 广东省肇庆市星湖旅游景区;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百色起义纪念园景区;

17. 重庆市彭水县阿依河景区;

18. 四川省雅安市碧峰峡旅游景区;

19. 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古城旅游景区;

20. 陕西省延安市延安革命纪念地景区;

21. 甘肃省张掖市七彩丹霞景区;

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帕米尔旅游区。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