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5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林建设集团”)在承建的白沙河四期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该司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城阳区城建规划局对该司作出了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信网了解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六个月至一年。
据悉,嘉林建设集团承建的白沙河4期外墙石材干挂工程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西,截至被罚处于外墙装修阶段,施工现场存在干挂石材施工焊接构件时,在网点2楼楼顶平台电焊操作,未规范设置接灰斗导致保温材料燃烧,过火面积达五十余平方米,该司作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针对嘉林建设集团上述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阳区城建规划局责令该司限期改正,同时对该司进行了警告,并处以20000元罚款。
信网了解到,嘉林建设集团成立于1998年12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展览馆展览陈列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等。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嘉林建设集团,但是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该事,须核实汇报后才能答复,但是截至发稿,该司未回复。信网记者 张孝鹏